香港都會大學承認同學入學前已取得的學歷/學術資格。合資格的同學可循以下途徑轉移學分至香港都會大學:
學分承認是指承認同學入學前已持有的學歷。
香港都會大學設有學分承認制度。已持有專上程度學歷的同學可申請學分承認。成功的申請人可獲本校授予承認學分。承認學分可計入本校課程的總學分之內,以符合課程的畢業要求。同學可藉此縮短修業的時間。
承認學分適用於大部分遙距課程,但有個別課程不設學分承認申請(請參閱「學分承認申請指引」的附錄一的F段以了解詳情)。
大學設有三類學分承認,分別為一般學分承認(GCT)、特定學分承認(SCT)及整體學分承認(BCT)。每類承認學分均有其指定用途。
一般學分承認 (GCT)
選科提示:
特定學分承認 (SCT)
整體學分承認 (BCT)
「尚須選修」科目
與其他承認學分的關係
整體學分不可與一般學分或特定學分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