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修業要求

遙距學習生 科目註冊 一般修業要求

修讀課程

學生一般需註冊修讀一項課程。香港都會大學的課程以靈活的累積學分制為基礎。你必須依照擬修讀課程的規例,修畢所需學分和科目,才能取得相關資格。

課程規例一般每年更新兩次(五月和十一月)。有關學習上的事宜,大學建議你向課程主任查詢。

科目

每個科目一般均有學分值。科目的修課期一般為一學期或兩學期,而科目編號的首個或首四個數字一般顯示該科目的深淺程度(如下)。

各科成績通過平時作業和考試來評核。當成功修畢一科後,該科學分便會記入你的紀錄內;根據規定累積了足夠而程度適當的學分,即可獲頒授相關資格。

編號首個或首四個數字
科目程度
0
(5學分系統下)
預修程度:這類科目是為幫助學生應付高等教育而設計的。修畢這 類科目的學分可以計算為副學位課程所需的學分,但不可計算為 學士學位課程所需的學分。此等科目並無先修科目要求,尤為適 合新生修讀。
1
基礎程度:這類科目特別為有意報讀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而設。此 等科目並無先修科目要求,尤為適合新生修讀。
2
中級程度:這類科目可能設有基礎程度的建議先修科目。
3
高級程度:這類科目通常設有建議先修科目。學生修讀學士學位課 程,必須完成一些高級程度科目。
4
高級(榮譽)程度:這類科目一般為修讀榮譽學士學位課程須選修 的科目,通常設有建議先修科目。
8 或 9
深造程度:這類科目屬於深造證書、深造文憑、碩士或博士學位課 程科目。


1XXX

(3學分系統下)
1000 程度
2XXX
2000 程度
3XXX
3000 程度
4XXX
4000 程度
8XXX
8000 程度

各程度學術資格的頒授

大學開辦多項本科生及研究生課程。這些課程大部分可讓學生申請提早取得較低的學歷資格,如副學位和普通學士學位。同學可考慮先取得較低的學術資格,然後再修讀額外的學分以符合較高的學術資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