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注意:如你是注册学生而所报读的科目不在本课程之列,则请点选上方的“课程规例”查阅有关内容。 |
|
课程要求
本证书专为已取得本港认可教师资格但非主修语文科的在职教师而设计,旨在帮助他们能取得相关的师资培训资历。
课程指定入学条件:
# 申请人须征得任教学校的校长同意,让大学教员进入课堂观课。(申请表格应连同已填妥的校长同意信函一并缴交) |
修读本课程的学生,必须在选定的专科内完成指定的20学分,详情如下。
* 此等学科包括教学实习的考核。 |
資格認可
教育证书 — CED2
本大学的学生或毕业生若在修读其他课程时已完成CED1所选专科内的其中一科,可获安排修读另一科目以完成有关课程。报读时,拟修读课程编号为CED2。报名前请先向教育及语文学院查询详请。
查询课程内容,请联络:
Tel: 2768 5811
Email: el_adm@hkm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