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設施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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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室
校園設施管理處
服務範圍
預訂場地
活動室
甲
)
預約程序
由2019年1月28日起,獲認可學會借用活動室時,需由現任幹事需經
網上預訂設施系統(OBSA)
預約。學會需先向校園設施管理處申請帳號,詳情可參閱1月中旬由校園設施管理處發出之電郵。
請參閱OBSA首頁上的使用指南,內有詳細預約流程。
請最遲於使用日
前一個工作天
提交預約(不包括申請當日)。
每個學會/學院每週星期一至五可使用
共
4
小時
。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
每天
可使用4小時。
A0G19室未有預約時段將開放作休憩用途。
如有查詢,請致電3120 2413聯絡康業。
乙
)
活動室使用守則
學會/學院使用活動室前應先檢查房間內設施是否完好。如發現任何損壞,應立刻通知保安或校園設施管理處。如使用期間房內設施或儀器有任何損毀,有關學會或需作出賠償。
使用視聽器材時,請把音量保持在合理水平,以免滋擾鄰近房間使用者。
學會/學院用畢活動室後,必須把傢俱及其他設備恢復原狀,並關閉所有電子儀器(包括視聽設備、電燈及空調)。
切勿以任何粘貼設備
在牆壁、玻璃鏡、天花板、木地板等表面張貼告示或其他物品。
活動室內嚴禁飲食。
A0G19及E0717分別能容納最多30人及45人。
所有於活動室進行之活動必需先獲學生事務委員會/學院批准。
活動室內不得進行商業活動。
學生/學院使用者應於使用活動室期間為個人安全負責。
如學會/學院違反以上任何一項守則,大學保留即時取消該學會/學院使用活動室之權利。
不遵守以上任何一項守則之學會/學院可能
即時
被禁止使用及預約活動室 。
校園設施管理處將按情況修訂以上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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