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協議
讀者使用圖書館訂購的電子資源(包括電子資料庫、電子期刊、電子書等)時,均受圖書館與電子資源供應商簽訂的使用協議條款所規管。協議規定,有關電子資源只限香港都會大學的在學學生、現職教職員或獲授權人士透過指定方法使用。
版權
所有電子期刊、電子書、電子資料庫及多媒體資料均受相關的知識產權和版權法例所保障。如讀者因大量下載版權作品而違反版權合約,須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禁止的使用行為
讀者可下載、儲存或列印合理比例的文本、搜尋結果或其他圖書館電子資源作學習、教學及/或私人研究,但嚴禁下列行為:
違反使用協議的後果
出版商和供應商會調查不尋常的使用情況,並要求圖書館職員採取行動,例如向違規者發出警告。出版商和供應商亦有權即時拒絕繼續讓大學所有人士使用有關電子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