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模式
兼讀制
授課語言
廣東話
總上課堂數
共45堂 (每科15堂)
每星期上課堂數
每星期1堂
完成課程一般需要時間
1年
教學夥伴
學費
$18,700
開課日期
截止報名日期
開課前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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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旨在推動粵曲在香港的發展和教育,讓熱衷學習粵曲的初學者和中級學習者受益。課程重點為粵曲教學培訓及粵曲演唱考試技巧等,為有志投身粵曲教學和於粵曲領域考取專業認可的人士做好準備。
目標
完成課程後,學員應能:
闡述粵曲教學的理論及特點;
實踐粵曲教學的方法、教材選取、教程編寫及評核方式;
論述構成板腔曲式的基本元素,分析約三十種普遍使用板腔曲式的結構;
辨識粵語拼音方案所標寫的粤音,並以此方案去標籤及描述語音;及
將粵語聲韻的理論應用於粤音歌曲的撰作及歌唱。
適合對象
粵曲愛好者;
具備粵曲基本知識的人士;
有粵曲演唱經驗的人士。
課程特點
理論與實踐並重,課程除了包含粵曲教學理論外,亦有粵曲演唱的實踐部份;
由資深粵曲教授及名師任教,導師經驗豐富,教學專業有系統。
入學政策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最少5科及格(包括中文及英文達二級)*,或
已取得毅進文憑,或
已取得香港資歷架構第3級別文憑或同等學歷,或
其他同等學歷(包括於香港或境外取得的非本地學歷,或其他被視為同等的資歷 / 經驗),或
申請人須年滿21歲。
*註: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應用學習科目成績若為「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可視為等同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達「第二級/第三級」的科目;最多可以計算2科。
申請人須具備粵曲基本知識或有粵曲演唱經驗。
課程結構及費用
| 科目編號 /名稱 | 上課時數 | 學費(港幣) |
| ARTS4169CP 粵曲板腔音樂的結構 | 40 | $18,700 |
| ARTS4170CP 粵曲教學法的理論和實踐 | 30 | |
| ARTS4171CP 粵語聲韻與粵曲唱腔 | 30 | |
| Total | 100 | $18,700 |
課程評核
學員須於所有持續評核的總平均分取得合格,合格成績為50分,並取得70%或以上的出席率
證書頒發
成功修畢整個課程者,可獲本院頒發「粵曲演唱教學專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