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都會大學承認同學入學前已取得的學歷/學術資格。合資格的同學可循以下途徑轉移學分至香港都會大學:
學分承認是指承認同學入學前已持有的學歷。
香港都會大學設有學分承認制度。已持有專上程度學歷的同學可申請學分承認。成功的申請人可獲本校授予承認學分。承認學分可計入本校課程的總學分之內,以符合課程的畢業要求。同學可藉此縮短修業的時間。
承認學分適用於大部分研究生課程,但有個別課程不設學分承認申請(請參閱「學分承認申請指引」的附錄一的F段以了解詳情)。
大學設有兩類學分承認適用於研究生課程,分別為特定學分承認 (SCT)及整體學分承認 (BCT)。每類承認學分均有其指定用途。
特定學分承認 (SCT)
選科提示:
不應註選已申請特定學分承認的科目。
特定學分承認不接受已註選科目的申請。
整體學分承認 (BCT)
「尚須選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