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延期修业,你须于校历表指定的延期修业学期指定限期前经延期修业/退修功能递交申请,并须提交充足相关证明文件。
大学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并附有适当书面文件支持,方会考虑延期修业申请。 大学可接纳学生以下列理由申请延期修业:
学生无须为以下情况申请延期修业:
若你已申请延期修业,在未收到大学正式批准通知前,你应继续学业、出席课堂及参与评核。大学会酌情批准有关申请。延期修业的申请一经批准,将适用于该学期或学年已注册的所有科目。在一般情况下,延期修业时限最长为一年。
最长修业期 (N+2)包括延期修业之学期。学生必须在该课程的最长修业限期内完成所有毕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