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组别成绩最佳的40 学分等级点之和 x (a) 组别科目的比重 +
(b) 组别成绩最佳的40 学分等级点之和 x (b) 组别科目的比重
平均积点 = ——————————————————————————————————————
(a) 组别学分总和x (a) 组别的比重 + (b) 组别学分总和 x (b) 组别科目的比重
有所规定,倘若根据整体学分承认指定的尚须选修科目,学生修毕的课程少于80 学分,平均积点将会以(a) 组别高级程度科目最佳成绩的40 学分计算,而余下的学分(已计入(a) 组者不算在内)需来自(b) 组别高级或中级程度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