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試中僅以很少分數差距而未能及格的學生,經成績評核委員會酌情決定後,或會獲給予一次重考機會。有關學生將獲安排在該科目下一個考試期重考。重考一般會在該科目的下一開辦學期之期終考試進行。若該科目不會在下一學年開辦,大學仍會安排學生在現時修讀學期後的一年內重考。
重考學生需要繳交港幣二佰二十元(按每科目計算)的重考費用。於重考限期前已退修的學生將不獲重考資格。
學生重考仍未能取得及格成績,將須重讀有關科目(如有該科),以獲取相關學分。在某些情況下,大學可能需要學生以兼讀模式修讀該科,或修讀另一科以作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