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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如你是注册学生而所报读的科目不在本课程之列,则请点选上方的“课程规例”查阅有关内容。
| 课程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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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国际城市,中西文化荟萃,对语言和翻译人才需求甚殷。本课程旨在提供相关的训练,培养优秀的人才。课程注重中英文的基本知识,并加强翻译原理和实践的训练。学员不但有机会提升两文三语能力,改善表达技巧,还能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翻译能力(包括法律、商业、公共行政、传播媒介)。
学生在取得上述资历后,可投身于公营或私营机构,例如公务员事务局、商界、律师行、大众媒体、电视及电影业、广告界等。由此可见,翻译是香港社会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修读本课程的学生,必须修毕至少120学分。详情如下:
| (a) | 选修下列科目,取得至少80学分,其中至少20学分须选自高级程度科目;在80学分中,学生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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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选修以上的其他科目或下列科目,取得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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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选修本校开设的其他基础、中级或高级程度科目,取得所需学分;但在120学分总数中,不得在基础程度科目取得多于40学分。 |
第一次报读本课程而没有学分豁免的学员可考虑先选修下列基础科目:
ENGL A122 Presentation Skills
ENGL A101 University English Writing Skills
CHIN A171C 应用文
CHIN A172C 语文通论
PTH E150C 基础普通话
语言与翻译荣誉文学士 (160学分)
语言与翻译高级文凭 (90学分)
语言与翻译文凭 (60学分)
语言文凭 (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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